1、对于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出现的临时故障,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,必须及时处理,消除故障。
2、水位表、压力表不清晰,误差大,渗漏等故障的维修,应在锅炉无压或低压下进行。如果锅炉不能降压运行时,在拆装更换检修部件。经检修的水位表应清晰明亮,无泄漏,压力表应有当年检验标记。
3、对于锅炉附属阀门泄漏,开关不灵活,不严密等故障的维修,必须在锅炉无压,温度低于50℃以下进行,严禁带压检修一次阀。维修二次阀时应先关闭一次阀,在无渗漏情况下检修。对于不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小故障,应在正常停炉或在月修、季修时进行。
4、锅炉安全保护装置的维修,例如出现一次仪表泄漏,电极接点接触不良,二次仪表机件损坏,报警声光不明显,联锁装置不灵敏等故障,对于警报系统与控制台分开安装的可在短时间内,低负荷情况下处理,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应密切注视锅炉水位、温度、压力的变化,配合维修人员及时维修保养。警报系统与控制台整体组装的并有联锁装置的应停炉后进行维修。 |